11月3日,京東集團在其官方微信公眾號"京東黑板報"上發(fā)公告稱,近期京東不斷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團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脅迫商家"二選一",已向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擾亂電子商務(wù)市場秩序。
公告稱,近期,我司不斷接到商家信息,反映阿里巴巴集團在“雙十一”促銷活動中脅迫商家“二選一”。商家表示,阿里巴巴向其傳遞的信息是:如果參加天貓“雙十一”主會場活動,就不允許參加其他平臺“雙十一”主會場活動,對于已經(jīng)和其他平臺達成合作意向的,則要求商家直接退出,否則會在流量和資源位等方面進行處罰或制裁,導(dǎo)致商家無法正常參與其他電商平臺的“雙十一”促銷活動。這是典型的店大欺客行為,使得在其他電商平臺上購物的客戶無法享有公平的促銷優(yōu)惠,損害了消費者權(quán)益;其行為還干擾了品牌商家在其他電商平臺的營銷和推廣,損害了商家利益。這些行為不僅妨礙了正常的市場競爭,更嚴重損害了消費者利益,京東集團已就此向國家工商總局實名舉報阿里巴巴集團擾亂電子商務(wù)市場秩序。
我印象中,這不是京東第一次狀告阿里二選一,上次大概是2013年6月,京東店慶大促,時任京東商城副總裁的蕢鶯春寫了一篇名為《二選一,這條通往奴役之路,你走么?》的文章,聲討阿里逼商家二選一。文章頗為煽情,里面有段話這樣說:“做服務(wù)行業(yè)的有一點要想清楚,就是客戶是甲方,是上帝,如果作為乙方不能設(shè)身處地為客戶利益最大化著想,而憑一時之勢控制要挾客戶,那么不光合作愉快不了,好日子可能也很快到頭了?!?/p>
巧的是,就在2012年雙十一之前,阿芙精油創(chuàng)始人雕爺在自己的微博上發(fā)出了阿芙從京東商城撤店的聲明,起因也很簡單,阿芙認為京東商城硬逼著商家參與雙十一的促銷并且鎖死系統(tǒng)后臺。為此,雕爺還跟京東公開撕了好久,最終阿芙永遠地離開了京東。
好了,這種陳芝麻爛谷子的事,我也不想再次羅列太多,有興趣的同學(xué)可以自己去百度一下,大有看頭。今天,我只想把我從各微信群中大家對此的討論摘抄一下,從多個角度解讀一下這個二選一事件,沒啥含金量,權(quán)當茶余飯后的談資罷了。
法律人士說:阿里不違法
在某群中,有法律人士表達了如下觀點:“阿里二選一沒有太大問題,排他協(xié)議在商業(yè)中很正常的。在沒有其它濫用行為的情況下,僅憑占有市場支配地位就限制不能簽排他協(xié)議,會引起行業(yè)混亂和不協(xié)調(diào)。商業(yè)活動中排他情況很多,不能因為一有排他就認定違法。”
他繼續(xù)說:“騰訊和360的情況又有所不同,騰訊二選一構(gòu)成民事上的自衛(wèi),或者避險行為。而阿里二選一看上去比騰訊的更可能構(gòu)成壟斷,但分析下來其實依然是合法的?!?/p>
另一位似乎在貿(mào)易局干過的同學(xué)補充說:“反正,當年我在貿(mào)易局,從來不支持這種舉報。”
營銷大拿說,京東干得不錯
京東這么做,一定是早有準備,這又不是第一次吐槽此事,為什么一開始不訴諸法律呢?京東的法務(wù)人員又不是藍翔技校挖掘機專業(yè)畢業(yè)的,肯定知道其中利害,明知告不贏,偏要擺開了架勢擊鼓鳴冤,其中必有門道,這門道就是,碰瓷營銷。
京東明知雙十一是天貓的專利,天貓的主場,也自然知道今年天貓搞得動靜很大,指揮部從杭州搬到北京,而且還要在北京水立方搞一場晚會,由馮小剛執(zhí)導(dǎo),湖南衛(wèi)視直播,明星云集。如此隆重,京東自然不想只陪太子讀書,所以搞了一個11月11天的概念。
此時,在雙11即將到來之際,京東突然拋出一紙明知不可能贏的訴狀,自然是為了博眼球,搞營銷。就像大家懷疑奶茶妹妹公布孕事,是為了給京東母嬰平臺做廣告一樣。此時,狀告阿里,無非是給阿里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