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闡述了指定分包的概念,并結合工程管理實踐,指出了業(yè)主在指定分包的前期操作中應注意的問題。
近年來,隨著建設項目向大型化、智能化方向發(fā)展,項目合同體系中除了總承包商外,均會有許多分包商。發(fā)展專業(yè)化施工,形成建筑專業(yè)化分包市場是市場經濟發(fā)展趨勢,也與國際工程承包慣例一致。這些分包商中,有的直接受雇于總包商,而另外一些則是由業(yè)主直接指定的。其中建設單位(業(yè)主)對于指定分包商的管理,無論從理論還是實踐方面均為一個薄弱點。本文以鄭州電力客戶服務中心工程(以下簡稱“本工程”)為例,針對項目前期招標階段業(yè)主對指定分包的管理試談以下淺見。
1 工程概況
鄭州電力客戶服務中心工程建筑面積24288m-,地下一層、地上十二層,建筑外觀為歐式風格,結構形式為框一剪結構,水、電、暖、智能化等各專業(yè)齊全,是一幢現代化的綜合辦公樓。該工程中的土建,水電、通訊、智能化的布線,消防通風工程的綜合布管等安裝工作內容發(fā)包給了總承包單位,消防設備、電梯設備以及通風設備安裝,室內二次精裝修、屋面鋼網架彎頂結構的設計施工等項目由業(yè)主指定分包。
2基本概念
指定分包是指在大型項目中,業(yè)主把部分工程項目(尤其是一些專業(yè)性較強的項目)直接發(fā)包,通過招標,選定分包商。指定分包主要區(qū)別于由總包單位通過招標選擇分包商的方式?!爸付ǚ职獭币辉~援引自FIDIC編制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原意是指由業(yè)主或工程師出于某種考慮指定的進行與工程實施、貨物采購等工作有關的分包商,對這些分包商的指定,可以在招標文件中指定,也可以在工程開工后指定,但是這些分包商并不直接與業(yè)主簽訂合同,而是與總承包商簽訂分包合同,由總承包商對他們進行統(tǒng)一協(xié)調和管理。
3工程招標策劃
3.1統(tǒng)一規(guī)劃,分步實施
因為客觀條件所限,往往在工程實踐中不可能等到所有標段都定標后再開工建設,而是在土建總承包單位確定后即進入工程的實施階段,為此,業(yè)主在前期工作中應通盤考慮、統(tǒng)籌安排,系統(tǒng)地進行項目結構分解和分標策劃,采取分步實施的方法,分期分批進行招標。
3.2及時招標,合理捂接
在指定分包招標時,考慮到施工工序的前后制約關系及多專業(yè)、多工種的交叉作業(yè)配合施工情況,宜根據總進度網絡計劃安排及時招標選定指定分包商并促使其盡快介人工程,實現工序間合理搭接(即合同間時間上的協(xié)調)。如外墻裝飾的干掛石材幕墻標段中,在進行地下工程的施工時或者更早時間,就應選定該標段分包商,由分包商根據工程實際情況做出外墻裝飾方案效果圖,方案確定后再做出施工深化設計(如石材的分塊、拼色、主次龍骨的材料和間距、埋件的設計等)。
3.3標段劃分
(1)劃分原則。①界面清晰。大型綜合性工程中往往有很多個標段,所以對各標段承包界面的劃分要明確清晰是首要原則。若各標段承包界面劃分不清,不但會出現各承包商之間的推誘扯皮現象,而且不利于業(yè)主和工程師對投資和進度的控制。如本工程中由于在前期編制招標文件時對部分標段的承包界面劃分模糊,結果出現了監(jiān)理工程師根據承包單位的投標預算來反推各承包商工作范圍的被動局面,最終導致了額外工作而費用追加。故對需要交叉配合的界面及易混淆的工作內容,為避免漏項和界定不清,建議在相應招標文件中列出界面上彼此詳細的工作量清單。總之,各標段工作內容一起能保證工程完整性。②責權利明確。由于總、分包合同往往不在同一時間簽訂,所以在設定相應招標文件之時,就要強化合同生效前的審查,并對日后可能出現的缺陷和疏漏制定相應對策,防患于未然。針對大型工程總承包與專業(yè)指定分包商可能在質量、組織、資料、技術、安全、成品保護、現場平面定置等方面管理責任不明確的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