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確實比較耗時。但是技術方案體現的是分析設計的過程和結果,這部分如果不寫出來,增加的是大量的溝通成本。而分析設計就算不寫出來,這部分工作量在編寫代碼的時候也是沒辦法省略掉的,只是變成了在大腦中進行(也許在大腦中真的不如在紙上寫出來來的快和清晰,真的省略了設計,最終就會成為技術負債)。我個人感覺對于多大的需求需要技術方案評審的比較好的實踐,是以Code Review能否不基于技術方案直接閱讀代碼為準。
七 最后
但我仍然認為,好的量化的指標往往是好的結果的必要不充分條件。簡單粗暴的優(yōu)化某項指標往往會因為兩個問題而使得最終的結果背道而馳:
某項指標變好,帶來的是其他指標的降低,局部最優(yōu)并非全局最優(yōu)(如:取消技術方案的編寫和評審,造成的是編碼時間或者后期維護時間的增加)。
效能是多個變量共同作用的結果,缺乏理論基礎和方法論的情況下,很可能在短期優(yōu)化指標的時候,忽略了長期的團隊成長、系統(tǒng)能力沉淀等因素;或是忽視了業(yè)務方滿意度等難以量化的因素。
所以,效能的優(yōu)化,不止應該有指標,還應該有路徑,而路徑往往是最難的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