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為表示,在近年來華為業(yè)務快速發(fā)展及全球化運營的過程中,她主導了公司財經(jīng)體系的規(guī)范化、職業(yè)化體系建設,成功地實施了財經(jīng)管理變革。
孟晚舟引渡案時間軸
2018年12月1日,孟晚舟途徑溫哥華機場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以應美方要求為由“逮捕”。
2018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院作出裁決,批準華為公司首席財務官孟晚舟的保釋申請。
2019年1月29日,美國司法部正式向加拿大提出引渡孟女士請求,并遞交了美國司法部《引渡案件記錄》(ROC)。ROC顯示,匯豐銀行提供的PPT,是美國起訴孟晚舟的關鍵證據(jù)。同日,中國外交部回應此事,敦促美國立即撤銷對孟晚舟逮捕令及正式引渡要求。
2019年3月1日,孟晚舟向加拿大卑詩省高級法院提出民事訴訟,指控加拿大邊境事務局官員在孟晚舟被捕前,以常規(guī)邊境檢查作幌子,對其進行非法搜身、拘禁、詢問,以及搜查證據(jù)。
2019年3月6日,孟晚舟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出庭。這是孟案件進入引渡司法程序后,孟晚舟首次出庭。此次持續(xù)不足20分鐘的聆訊主要為程序性內(nèi)容。
2019年6月24日,孟晚舟四位主要律師簽署一項聲明,要求加拿大終止由政治原因發(fā)起的引渡。
2019年8月20日,加拿大卑詩省高等法院在聽取控辯雙方意見后,同意公布包括孟晚舟在溫哥華國際機場遭扣留時的監(jiān)控視頻片段以及數(shù)百頁相關法庭文件等孟案部分文件。
2019年9月23日,孟晚舟引渡案再次開庭審理,引渡案進入實質(zhì)性審理階段。
2019年10月3日,孟晚舟案件的新一輪庭審在加拿大溫哥華的卑詩省高等法院結束。此輪開庭進行的是孟晚舟引渡案的相關信息披露聆訊,持續(xù)了7天。
2019年11月20日,孟晚舟的律師提交法院申請,要求加拿大政府立即停止引渡孟晚舟的企圖。
2019年12月2日,為了紀念被捕一周年,孟晚舟在華為官方網(wǎng)站上發(fā)表了一封公開信。
2019年12月11日,加拿大法官下令要求加拿大皇家騎警、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和聯(lián)邦司法部公布更多關于孟晚舟被捕過程的文件。
2020年1月20日-23日,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階段聆訊在卑詩省省高等法院展開,控辯雙方進入實質(zhì)性的法庭交鋒(即雙重裁決審理)。孟晚舟全程出庭。此輪聆訊重點是辯論美方針對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雙重犯罪”原則,法官未當庭作出裁定。
2020年5月27日,加拿大法院宣布雙重裁決結果:孟晚舟引渡案符合雙重犯罪標準。
2020年7月24日,孟晚舟律師向加拿大法院申請中止引渡程序,指責特朗普及其政府對引渡案進行政治干預。
2020年7月27日,加拿大聯(lián)邦法院舉行聆訊,討論檢方應否向孟方律師完整披露孟遭拘押時的有關文件。
2020年8月17日至21日,卑詩省高院就涉孟案信息披露問題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