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為滿足施工期間引用需要,在中線復測中增設臨時水準基點標高和加樁的地面標高。
(3)在每道工序施工測量放線時,測量誤差要滿足規(guī)范要求,必須保證縱橫斷面定位的精度,使施工路基及構造物的定位及幾何尺寸滿足設計質量要求。
(4)要注意道路下面覆蓋的管網(wǎng)路線,避免在施工中造成損失。
3.2路基土方施工
(1)填方路基的施工質量控制要點:①分層填筑,滿足上一層壓實要求后,再填壓下一層。壓實前必須對含水量進行測定,含水量符合要求后再碾壓,避免返工浪費。②干密度試驗標定要準確,對不同的土質要分別標定干密度,不可以用同一個干密度去評定不同土質的壓實度。③分段施工。若縱向搭接兩段交接處不在同一時間填筑,則先填地段應按1∶1坡分層留臺階;若兩個地段同時填,則應分層相互交疊銜接,搭接長度不得﹤2 m。否則路基會出現(xiàn)不均勻沉陷,影響路面平整度。當路基穩(wěn)定受到地下水影響時,應在路堤底部填水穩(wěn)性優(yōu)良、不易風化的砂石材料或用無機混合料(石灰、水泥等固化材料)進行加固處理,使基底形成水穩(wěn)性好的厚20 cm~30 cm的穩(wěn)定層。
(2)松鋪厚度的控制與土質類別、壓實機具功能、碾壓遍數(shù)等有關,應根據(jù)實際情況,以保證壓實度為原則。路床頂面層最小松鋪厚度不應﹤8 cm。
(3)嚴格控制路堤幾何尺寸和坡度。路堤填土寬度每側應比設計寬度寬出30 cm,壓實寬度不得小于設計寬度。壓實合格后,最后削坡不得缺坡,以保證路堤穩(wěn)定性。
(4)壓實方法應先邊后中,以便形成路拱;先輕后重,以適應逐漸增長的土基強度;先慢后快,以免松土被機械推動。應在碾壓前,先整平。由路中線向路堤兩邊整成2 %~4 %的橫坡在彎道部分碾壓時,應由低的一側邊緣向高的一側邊緣碾壓,以便形成單向超高橫坡。前后兩次輪跡需重疊12 cm~20 cm。應特別注意控制壓實均勻,以免引起不均勻沉陷。
(5)機械作業(yè)應根據(jù)工程地形地貌、路基斷面形狀,用土量、土方調配情況,合理地規(guī)定機械運行路線應有全面、詳細的機械運行作業(yè)圖。土的含水量不夠時,配灑水車灑水;含水量較大時,配翻曬機械翻曬并用壓路機碾壓。
4小橋涵洞及其他構筑物施工質量控制
橋臺臺背、涵洞兩側及涵頂、擋土墻墻背的填筑,一般在這些構造物基本完成后進行。由于場地狹窄,又要保證不損壞構造物,因此壓實比較困難,而且容易積水。如果填筑不良,完工后填土與構造物連接部分出現(xiàn)沉降差,將會影響行車的速度、舒適與安全,甚至影響構造物的穩(wěn)定。
(1)填料在下列范圍內一般應選用滲水性土填筑:臺背順路線方向,上部距翼墻尾端不少于臺高加2 m;下部距基礎內緣≥2 m,拱橋臺背不少于臺高的3倍~4倍;涵洞兩側不少于孔徑的2倍;擋土墻墻背回填部分。
如果臺背采用滲水土有困難時,在冰凍地區(qū)自路堤頂面起2.5 m以下,非冰凍地區(qū)高水位以下,可用與路堤相同的填料填筑。特別要注意的是,不要將構造物基礎挖出來的劣質土混入填料中。
(2)填筑橋臺背后填土應與錐坡填土同時進行。涵洞、管道缺口填土,應在兩側對稱均勻回填。涵頂填土的松鋪厚度在50 cm~100 cm時,不得通過重型車輛或施工機械;靠近構造物100 cm范圍內不得有大型機械行駛或作業(yè)。
(3)排水橋涵等結構物處填土,在施工中要竭力防止雨水流入:對已有的積水,應挖溝或用水泵將其排除;對于地下滲水,可設盲溝引出。當不得不用非滲水土填筑時,應設置橫向盲溝或用黏土等不透水材料封頂。擋土墻墻背也要做好反濾層,使水能順利地從泄水孔流出去。
(4)壓實應在接近最佳含水量狀態(tài)下分層填筑,分層壓實。每層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