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價款的支付及調整的條件、方式和程序;
7.合同雙方爭議問題的處理方式、程序和要求;
8.合同雙方的違約責任;
9.索賠的機會和處理策略;
10.合同風險的內容及防范措施。
五、注意事項:
1.關于發(fā)包人與承包人
(1)對發(fā)包方主要應了解兩方面內容:一是主體資格,即建設相關手續(xù)是否齊全。例如:建設用地是否已經(jīng)批準?是否列入投資計劃?規(guī)劃、設計是否得到批準?是否進行了招標等。二是履約能力即資金問題。施工所需資金是否已經(jīng)落實或可能落實等。
(2)對承包方主要了解的內容有:資質情況;施工能力;社會信譽;財務情況。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不能對外簽訂合同。
2.合同價款應注意
(1)《協(xié)議書》第5條“合同價款”的填寫,應依據(jù)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1條規(guī)定:“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中標通知書中的中標價格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非招標工程合同價款由發(fā)包人承包人依據(jù)工程預算在協(xié)議書內約定?!?/P>
(2)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要求第一要協(xié)議,第二要確定。
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3.發(fā)包人工作與承包人工作條款應注意
(1)雙方各自工作的具體時間要填寫準確。
(2)雙方所做工作的具體內容和要求應填寫詳細。
(3)雙方不按約定完成有關工作應賠償對方損失的范圍、具體責任和計算方法要填寫清楚。
4.合同價款及調整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3條款的合同價款及調整時應按《通用條款》所列的固定價格、可調價格、成本加酬金三種方式,約定一種寫入本款。
(2)采用固定價格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發(fā)生爭議。
(3)采用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
(4)應當把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應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shù),也可采用絕對值法。
(5)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5.工程預付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4條款的依據(jù)是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4條和《大連市建設工程造價管理辦法》第34條。
(2)填寫約定工程預付款的額度應結合工程款、建設工期及包工包料情況來計算。
(3)應準確填寫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撥付款項的具體時間或相對時間。
(4)應填寫約定扣回工程款的時間和比例。
6.工程進度款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6條款的依據(jù)是《合同法》第286條、《建筑法》第18條、建設部第107號令第15條。
(2)工程進度款的撥付應以發(fā)包方代表確認的已完工程量,相應的單價及有關計價依據(jù)計算。
(3)工程進度款的支付時時與支付方式以形象進度可選擇:按月結算、分段結算、竣工后一次結算(小工程)及其他結算方式。
7.材料設備供應條款應注意
(1)填寫第27、28條款時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的時間和地點。
(2)應約定供應方承擔的具體責任。
(3)雙方應約定供應材料和設備的結算方法(可以選擇預結法、現(xiàn)結法、后結法或其他方法)。
8.違約條款應注意
(1)在合同第35.1款中首先應約定發(fā)包人對《通用條款》第24條(預付款)、第26條(工程進度款)、第33條(竣工結算)的違約應承擔的具體違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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