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項目管理是一個復雜的過程,施工企業(yè)如何以建筑工程項目管理為中心,提高工程質量,保證進度,降低工程成本,提高經濟效益,這是事關建筑施工企業(yè)生存和發(fā)展的關鍵。尤其在我國加入WTO后,建筑市場全面開放,市場競爭更加激烈,所以建筑施工企業(yè)只有對工程項目在安全、質量、工期保證的情況下,嚴格控制工程成本,爭取降低工程成本,才能使建筑施工企業(yè)在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工程項目成本管理中存在的主要問題
沒有形成一套完善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
任何管理活動,都應建立責權利相結合的管理體制才能取得成效,成本管理也不例外。成本管理體系中項目經理享有至高無上的權力,在成本管理及項目效益方面對施工企業(yè)局(處)長(總經理或董事長)負責,其它業(yè)務部門主管以及各部門管理人員都應有相應的責任、權力及利益分配相配套的管理體制加以約束和激勵。而現行的施工項目成本管理體制,沒有很好地將責權利三者結合起來。有些項目經理部簡單地將項目成本管理的責任歸于成本管理主管,沒有形成完善的成本管理體系。例如某工程項目,因質量問題導致返工,造成直接經濟損失10多萬元,結果因職責分工不明確,找不到直接負責人,最終不了了之,使項目蒙受了巨大的損失,而真正的責任人卻逃脫了應有的懲罰。又如某項目經理部某技術員提出了一個經濟可行的施工方案,為項目部節(jié)省了10多萬元的支出,此種情況下,如果不進行獎勵,就會在一定程度上挫傷技術發(fā)明人的積極性,不利于項目部更進一步的技術開發(fā),也就不利于工程項目的成本管理與控制。
忽視工程項目"質量成本"的管理和控制"質量成本"分為內部故障成本(如返工、停工等引起的費用)、外部故障成本(如保修、索賠等引起的費用)、質量預防費用和質量檢驗費用等4類。保證質量往往會引起成本的變化,但不能因此把質量與成本對立起來。長期以來,我國施工企業(yè)未能充分認識質量和成本之間的辯證統(tǒng)一關系,習慣于強調工程質量,而對工程成本關心不夠,造成工程質量雖然有了較大提高,但增加了提高工程質量所付出的質量成本,使經濟效益不理想,企業(yè)資本積累不足;項目經理部卻存在片面追求經濟效益,而忽視質量,雖然就單項工程而言,利潤指數可能很高,但是因質量上不去,可能會增加因未達到質量標準而付出的額外質量成本,既增加了成本支出,又對企業(yè)信譽造成很壞的不良影響。
忽視工程項目"工期成本"的管理和控制"工期成本"是指為實現工期目標或合同工期而采取相應措施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工期目標是工程項目管理三大主要目標之一,施工企業(yè)能否實現合同工期是取得信譽的重要條件。工程項目都有其特定的工期要求,保證工期往往會引起成本的變化。我國施工企業(yè)對工期成本的重視也不夠,特別是項目經理部雖然對工期有明確的要求,但對工期與成本的關系很少進行深入研究,有時會盲目地趕工期要進度,造成工程成本的額外增加。
項目管理人員經濟觀念不強目前,我國的施工項目經理部普遍存在一種現象,即在項目內部,搞技術的只負責技術和質量,搞工程的只負責施工生產和工程進度,搞材料的只負責材料的采購及進場點驗工作。這樣表面上看來職責清晰,分工明確,但項目的成本管理是靠大家來管理、去控制的,項目效益是靠大家來創(chuàng)造的。如果搞技術的為了保證工程質量,選用可行、卻不經濟的方案施工,必然會保證了質量但增大了成本;如果搞材料的只從產品質量角度出發(fā),采購高強優(yōu)質高價材料,即使是材料使用沒有一點浪費,成本還是降不下來。
工程項目成本管理中存在問題的對策分析
建立規(guī)范、統(tǒng)一、標準的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體制
責權利相結合的成本管理模式和體制,應遵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