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定價。在造價管理實踐中遇到的問題會比上述示例要復雜得多,但不管如何復雜,價格公平是造價管理的基本原則。
四、工程總價的管理和控制
工程變更為承包商擺脫合同價偏低困境,擴大自身利潤提供了機會,也為監(jiān)理工程師進行管理和控制帶來了很大的難度。監(jiān)理工程師要搞好工程變更的造價管理和控制,首先應具備豐富的經(jīng)濟知識和造價管理知識,其次,在進行造價管理之前,應對承包商的合同造價進行深入的分析和評估,確定該項目的成本以及承包商可能獲得的預期利潤,并且加強單價分析,對因不平衡報價產(chǎn)生的單價偏高或偏低的工程細目及與此有關的工程變更,更應加強跟蹤和控制。以下是一些在造價管理中應加強控制的工程變更:
?。?)工程規(guī)模擴大的工程變更:“
?。?)單價偏高的工程細目其工程量會增大的工程變更;
?。?)單價偏低(虧損價)的工程細目其工程量會減小的工程變更。
在變更工程造價管理過程中,除應加強變更工程的定價及單價合理性分析外,還應加強工程總造價的管理和控制,注意由此引起的其它索賠和反索賠的可能性,并保證工程總造價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FIDIC條款52.3款規(guī)定,如果在工程交工結算時,由于工程變更以及工程量的估計誤差使得工程結算款額的增加或減少合計起來超過“有效合同價”(有效合同價是指合同總價中剔除計日工和暫定金額報價)的15%,則對超出部分給總價公平性帶來的不利影響進行調(diào)整。這一條款實際上是對工程總價的公平性進行有效控制的一個有力規(guī)定。如何準確地執(zhí)行這一規(guī)定則是在實踐中難度較大的問題。關鍵是監(jiān)理工程師首先應通過造價分析確定合理的總造價,然后比較二者之間的差別,再對超過15%的部分按造價公平原則予以調(diào)整。
現(xiàn)仍以前面的示例為基礎進行說明。設該項目在實施中除路面(4cm)變更為5cm外,其工程量清單中的挖方和填方的工程量有估計誤差(或變更),其實測數(shù)量均為120萬M3,而不是100萬M3,則此時,如按前述的單價確定原則結算,項目的結算價格分別為4524萬元或4744萬元(見下表)。
總價合理性分析一覽表
工程細目 |
單位 |
數(shù)量 (萬) |
實測數(shù)量(萬) |
平衡報價 |
不平衡報價 |
備注 |
單價 |
金額 (萬元) |
單價 |
金額 (萬元) |
|
挖方 |
M3 |
100 |
120 |
8.0 |
960 |
10.0 |
1200 |
|
填方 |
M3 |
100 |
120 |
5.0 |
600 |
7.0 |
840 |
|
路面(5cm) |
M2 |
26 |
26 |
114 |
2964 |
104 |
2704 |
采用加權法確定單價 |
總額 |
|
|
|
|
4524 |
|
4744 |
|
有效合同價 |
|
|
|
|
3640 |
|
3780 |
|
超出比率 |
|
|
|
|
24% |
|
2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