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本控制效果有客觀的評價,各責任單位應按公司規(guī)定的指標標準要求,結合自身工作性質進一步完善與分解,盡可能分解到具體的工作崗位與責任者。如管理部門的管理費用指標應分解到各有關科室,材料損耗率降低指標應分解到具體的材料項目或材料倉庫,租賃成本應視分工的管轄范圍分解落實到具體的棟號。
C.為每項成本降低計劃和成本控制標準制訂切實可行的控制辦法。
責任單位應結合自己的工作性質、責任成本考核內容制訂一整套成本控制和管理辦法。雖然各責任單位工作性質不同,實施辦法各異,但一般來講,房地產行業(yè)成本責任單位常用的控制管理辦法有預算法、定額法、制度法和分析法四類。
預算法:按預先計算的費用預算施行控制的方法,力求使實際責任成本費用單項和總額均低于或接近預算費用。
定額法:按國家、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自己制定的定額施行控制的方法。定額法特別適用于物資供應和勞動工資的責任成本分析。
制度法:按國家規(guī)定的財經制度和企業(yè)規(guī)定的有關規(guī)章制度對成本開發(fā)范圍和額度施行分理與控制的方法。
分析法:對比實際成本與計劃成本,定期進行差異分析、揭示矛盾、發(fā)現(xiàn)問題、尋找對策,采取措施的控制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