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員沖突是經常讓經理們頭痛的事情之一,而且無論解決得如何,總會有一些挫折感,自責沒有將事態(tài)消滅在苗頭階段。事實上不必這樣耿耿于懷,沖突與書信和會議一樣,也是一種溝通方式,只是它的形式比較激烈,負面的影響也比較大,會造成一定程度的破壞性。認識到沖突的本質,就可以放松一下緊繃的神經了。既然如此,如何處理好沖突呢?沖突不僅僅只有破壞性,我們能從中學到什么呢?
我曾經擔任經理的一個項目組,與其他部門的接口工作特別多。與其他部門的人員溝通,不再是經理一個人的事,而是每一個成員每天都要做的事情。沖突已經是見怪不怪的事情,主要事例分為三類。
一是部門內部長期合作共事的人員沖突,涉及方自己調解是上上策。
因為雙方同在一個部門工作,日常接觸最多,彼此比較了解,對產生矛盾的根源,和怎樣一步一步上升為沖突的過程也心知肚明。如果能夠捅破那層紙,直接坦誠布公地交流,以工作為重,仍然有希望繼續(xù)做同事。而且,如果能夠自己解決困境,也能夠將破壞性減到最小,也不失為挽回局面的一種方式。否則,鬧得不可開交,勢必影響以后的長期合作,而且讓上級經理頭痛心煩,這個影響就太差了。經理們對待需要長期合作的人員之間的沖突,睜大眼睛,促使其盡量自行解決,達成共識即可,能不介入就不介入。
這樣的沖突如果能夠自行解決,雙方無疑可以增進了解,也能夠為對方著想,體諒和尊重對方,雙方在待人接物和與人溝通、協(xié)作上的成熟是必然的。
二是在流程上有上下游關系的人員沖突,以流程改善為主。
這類沖突的原因多為下游對上游的工作質量不滿,多次旁敲側擊、私下提醒均無效,就會一竿子捅到雙方領導那里。沖突的根源主要在于上下游職責不明,所以會有雙方的互相推諉、扯皮,甚至指責。雙方領導務必在聆聽各自陳述緣由的時候,去除由于感情色彩而引發(fā)的沖突細節(jié),而關注“如何把事情做好”這個主題。在把流程理順,職責分清楚之后,再加以調解個人情緒,應該是不錯的結局了。
當然,有的問題也不是一次就能夠準確找到好的流程,可以一了百了的。沖突事態(tài)發(fā)展出現(xiàn)了周期性,流程的改進也在不斷的發(fā)展、完善,直至實踐證明其流程確實很有效,就可以將這個流程固定,加以控制。如果經過了多次流程的改造、調停都不能使工作達到要求,那么是不是可以試一試換人了?
三是立場上就對立的部門的人員沖突,以經理個人的溝通、減壓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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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來源:中國項目管理資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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