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WBS,一般要作到6層,但對于作為開發(fā)商來說分解建議如下:
(1)、將工作分解結構分解到相當小的和詳細的工作包,可能會有數千個成本統(tǒng)計和費用數字。這要增加對這些工作包的管理,控制和報告成本,在這種情況下,有可能使成本超過收益。
(2)、當項目團隊的直線經理能對分解的層次其成本進行有效控制時為止。如在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項目建設階段,我們的定額有較為明確的劃分,一般作到分部分項工程。分部分項以下的細分,建議由承包商完成,由他們繼續(xù)完善到第6層,由業(yè)主審核。
(3)、WBS是煎線圖和橫道圖等制表技術的基礎。但在WBS的低層,活動之間的相關性是非常復雜的,有時以至于不能進行有意義的網絡工作。
基于以上原因,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WBS要實現內部有效控制,作到第五層即可。
作WBS建議從以下幾點考慮:
(1)、通過將總工作分成分散的有邏輯子要素建立WBS; (2)、檢查建議的WBS,從全面適應和連續(xù)性角度來考慮工作; (3)、確定WBS要滿足職能和項目要求; (4)、檢查以確定WBS是否為所有項目工作提供了邏輯細分; (5)、為項目團隊和職能組織指派已確定的工作職責; (6)、按參與組織的報告要求檢查建議的WBS。
在房地產開發(fā)項目中,合同分解工作結構(CWBS),應與WBS相對應,因為合同分解工作結構(CWBS)的定義是出于管理考慮的,WBS定義了可交付成果的屬性,因此合同定義的可交付成果必須反映WBS的屬性(范圍、成本、質量、績效)管理和目標。
作WBS按目前房地產開發(fā)項目的特征,可按三種方法建立:按邏輯關系、按生命周期、按組織結構。邏輯方法使用于工期少于兩年的項目,其他大項目、工期長的項目建議按生命周期進行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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